285、整个过程她都十分的配合…

    官司结束后,李晨也是坐上了飞机准备返回魔都。

    坐在飞机上,李晨一次又一次的去思考这件案子。

    “受害人”刘爱玲有没有被强奸,自己会不会冤枉人?

    分析了好多遍,得到的推理答案也是没有…

    时间来到晚上,李晨也是像之前那样开始直播。

    今天的直播不同往日,一开播就有很多人在骂他。

    有说他是无良律师,给钱就能打官司,有人说他颠倒黑白的。

    刘爱玲明明是一个受害者,他却为了一点钱就无视原本的真相,还试图让对方坐牢…

    对于这样的结果,李晨也早就设想过了。

    移动鼠标,十分干脆利落的送给了那些带节奏喷子永久封号套餐。

    “关于这件案子,应该有不少网友在线观看过了,在这里呢我在简单的推理一下。”

    “第一个,是关于强奸罪的定性。”

    坐在直播间的电竞椅上,李晨又一次阐述了自己庭审的重点方向。

    首先,是强奸罪名的定义。

    从正常的角度来分析,一个人想要违背另一自然人的意愿,那他在实施行为时一定会采取自己的手段。

    受害者不愿意,自然会采取手段进行反抗。

    强奸的重点就是罪名的本身是违背了妇女的意愿,突出一个强字。

    第二,受害者的反应。

    受害者被他人强奸,根据对方的情况可能会出现两种反应:

    第一,力量对等时的表现。

    假如受害者和实施者力量相等,那她就会奋力抵抗。

    根据受害者抵抗的程度不同,最后的结果也是不同。

    实施者成功,也会在自己的身上留下屁反抗的证据。

    实施者没有成功,也会按照强奸未遂去定罪。

    另一种就是双方的力量不对等,受害人不敢反抗。

    案件中,由于双方的关系特殊,刘爱玲也有可能是考虑到了这层关系,才没有立刻报警。

    “但这种情况是不可能的。”

    谈到这里的李晨也是一脸严肃:“如果张勇真的强奸了刘爱玲。那刘爱玲绝对不会再去考虑所谓的情侣关系,对他剩下的也只有厌恶才是。”

    “第三,也是重要的一点。

    当刘爱玲为告知自己的母亲时,他母亲所采取的手段也是违反正常逻辑的。

    我想正常的母亲,在得知自己女儿被他人强奸时,一定是愤怒的,尤其是这位强奸的对象还是自己的新姑爷。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的正确做法一定是呵斥张勇或者是带着她的女儿去报警,而不是你们口中的因为两人是亲家,才会选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张勇如果是真的强奸了刘爱玲,那就证明他的人品不行,不是爱自己的女儿。

    如果杨舒兰真的考虑双方的脸面,又怎么会拿着录音笔去敲诈张勇一家呢?”

    “她这么做就不怕自己闺女真正嫁给张勇以后会受苦么?

    综合我刚刚的描述,他们这种行为本身就是有问题的,如果她是真的被强奸了,那也只能怪刘爱玲的母亲,是她的举措把自己女儿和自己推向了无尽的深渊…”

    “大家也不要来我这里带节奏了,我也不是其他的主播,不会惯着你们。”

    李晨的眼神之中闪过一丝不屑:“当然了,要是想看一下本人的律师函到底长什么,我也会满足你们的。”

    “关于这个话题就到此为止,你们的疑惑我也给你们解答完毕,让我们开始连线今天想要咨询的网友。”

    说完话的李晨看向直播间的人数:10w+。

    直播间内的网友也十分认同李晨的说辞,开始打字力挺他的言论:

    “不是吧,一审都结束了,竟然还有人出来为那个女人洗白?”

    “我是真搞不懂,一审的法官都说了张勇无罪,你们非搁这里跳啊跳,怎么?你们是比法官还牛逼啊??”

    李晨也是操作自己的鼠标,开始连麦第一个想要询问的网友:

    “您好,李律师…”

    是个男网友。

    “嗯,你有什么想要咨询的?”

    “是这样的…”

    男网友开始讲述了他的故事:

    他是一名小老板,经营了一家小的便利店超市,生意也是算还行。

    就在一个月前,他开的超市遇见了小偷。

    那小偷是个成年女性,被偷的东西是面霜。

    那女的是个聪明人,每次也不偷多,就拿两瓶,价值共八百元。

    查过监控后的他也是很快就锁定了“犯罪份子”,并给她抓了个现行。

    而那女人在自己被后也是想要通过卖惨后博取同情,愿意原价赔偿自己的损失。

    在一开始的时候,他也是不愿意,并提出了双倍赔偿的要求。

    那女的见他如此坚定,也知道自己无力偿还,便提出了新的赔偿方案:肉偿…

    这名网友见那女人长相还算不错,便同意了她新给的赔偿方案。

    然而让他想不到的是,那女贼竟然事后反悔,向他提出索赔三千块钱,更是扬言不给就告他强奸。

    听完网友的故事,李晨有些无语。

    这哥们…

    “你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她就是自愿的,那就构不成强奸罪。”

    听完网友的故事,李晨也是给出了自己的分析:“你的这件事情有个麻烦的点,就是对方是偷了东西的贼,她很有可能会以此理由去告你威胁。”

    “可她是个小偷啊。”

    男网友有着自己的观点:“明明是她自己提出来的,我也没有逼她。”

    “你们在整个过程中,对方有没有反抗的举动?”

    李晨继续询问:“强奸案的定性,不止是在事前,如果中途女性表达了不愿意的意愿并作出相对应的举止,也是有可能会给你定性成强奸的。”

    “没有…”

    男网友闻言十分肯定的说道:“整个过程她都十分的配合和享受,我们还………”

    李晨闻言忍不住嘴角微抽:“停停停,你只需要回答我对方有没有反抗就行了,不需要那么详细的描述。”

    听着对方要在直播间开车,李晨急忙踩下刹车器。

    干嘛呢??

    我问你这个了么??

    老子这么绿色的直播间,差点让你搞黄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