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我要嫁人了

    沈冬素懵了很久,结结巴巴地道“我还是觉得不用了!会吓到我的家人的。”

    一直没人求娶的天煞女,突然要嫁人,还是嫁给一个王爷!

    之前蒋氏以为她在凌府给老头子主人当小,都表示支持。

    这要知道主人不是老头子,还是一个皇子,她不得惊的晕过去!

    凌墨萧嘴角微扬“一家有女百家求,本王上门求亲,怎么会吓到他们?

    再说,不办婚礼,天下人怎么知道本王成亲了?”

    见沈冬素还在犹豫,他又放大招“本王成亲,来送贺礼的人必定不少,贺礼——全部归你。”

    沈冬素眼睛瞬间一亮,对啊!收分子钱啊!

    结婚若不能收分子钱,那办婚礼的意义何在?

    洞房花烛夜数礼金,可是新婚夜的保底节目啊!

    当即小鸡吃米一样点头道“好!那我要准备什么?”

    凌墨萧忍笑“你先回家,准备待嫁,成亲之间,咱们不能再见面。”

    “为什么?”

    沈冬素疑惑,难道不该每天见面,商量结婚的事吗?

    不是说古代结婚超麻烦,除了省了拍婚纱照,其它的流程可比后世多太多了!

    凌墨萧淡淡地看她一眼“成亲之前见面,不吉利。”

    沈冬素……想不到你是这么封建的凌王殿下!

    还有,咱们不是演戏吗?你这也太入戏了吧?

    “哪个,我听说这年头女子的嫁衣都要自己绣,我没准备哎。”

    凌墨萧再一次道“你什么都不用管,不用准备,只管安心做个待嫁的新娘。”

    那沈冬素放心了,没有比拿着高工资还只做吉祥物工具人,更让人开心的工作!

    年少不知工具人好,觉得没前途、没意义,我要有梦想,要拼博……

    后来才知道,躺平的乐趣,摸鱼的拿工资的快乐,简直不要太美妙啊!

    她小心地把那份合同收好,下半辈子就靠这个了。

    只要熬过三年,我沈冬素就提前过上,躺平收租的富婆生活啦!

    朝凌墨萧一抱拳“王爷,合作愉快!”

    见凌墨萧凤眸微斜地看着她,她又不好意思地举着手道“击个掌,合作愉快。”

    凌墨萧面带宠溺地抬手,他因久病,手极为消瘦,十指纤长,温润微凉。

    她的手是那种圆润的肉感小手,摸起来柔若无骨,但两只手一击,就显得她的手指头短了半截,活像小孩子的手一样。

    两人像江湖中人击了三掌,凌墨萧还学她道了一句“合作愉快!”

    沈冬素顿时傻笑起来“天下估计再找不到第二个像咱俩这样的两口子,接下来三年,还请王爷多多指教!

    对了,您这里有没有类似‘王妃的自我修养’之类的书籍?

    我对王妃的了解,都是听戏文里唱的。”

    还有小说上看的,不过小说里的王妃每天都没啥正事,就斗斗小妾和老王妃,再和王爷虐恋情深……

    学不到什么干货。

    凌墨萧正为那句‘两口子’而心生驰畅,突然又听她开始胡说,不禁无语道

    “世上根本没有这样的书!”

    “以后我来写一本,保管成畅销书!”

    凌墨萧额上的青筋又开始跳了“在光州,你不必守任何规矩,你就是规矩。

    去京城前,府上的嬷嬷会教导你京城的规矩。”

    凌墨萧心中又默默加上一句,到了京城,你守不守规矩也没关系,反正不管你表现的怎么样,皇后都会打压。

    而那些素来阶级分明的贵族,更是会想尽办法挑你的刺。

    不过本王就是要让你变成一根刺,好好让那些腐朽、麻木的贵族痛一痛。

    这下沈冬素放心了,果然合同工就是比临时工爽,若是真正的王妃,还要想方设法守规矩,讨皇上、皇后和凌王的开心。

    她这个合同工,到期就散伙的,才不用管那么多呢!只要不犯杀头的大罪,怎么着都行。

    就算被人耻笑嘲讽啥的,呵,她都天煞孤星了,还会怕坏名声吗?

    再说,拿着这么高的工资,被人骂一骂有什么关系,咱心态好!

    她问了最后一个问题“咱们什么时候成亲?”

    据她所知,皇子成亲挺麻烦的,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个流程,最少也要半年。

    但从光州到京城也要一个月,皇上病重,能等得及吗?

    凌墨萧轻声道“明日官媒登门提亲,后天下庚贴,大后天下聘,五天后,你十里红妆,嫁进凌府。

    这个日程安排,你觉得怎么样?”

    沈冬素……还有比这更快的成亲流程吗?

    “我家人会以为我是嫁进来冲喜的。”

    除了新郎官重病快死了,赶紧娶个妻冲喜,否则没别的原因,会在短短五天内完成婚约。

    凌墨萧“……外人都传,本王快死了。你确实是来冲喜的。

    本王对外的说法也是,你的命格奇特,适合给本王冲喜。”

    你确定天煞命是奇特?

    沈冬素干笑道“那就好!这样一个皇子娶村姑,也不会显得那么突兀。”

    凌墨萧有点疑惑地问“你就不担心,你家人不同意吗?”

    沈冬素苦笑道“比起嫁给一个男人冲喜,他们更担心我嫁不出去。放心,我会劝服我阿爷的。”

    她说没沈父和蒋氏,因为沈父知道内情,只要不影响沈家,会支持她做的任何决定,而她嫁给一个皇子,能让沈家从平民变成皇亲。

    不管是对兄长还是幼弟的前程,都是一步登天。沈父绝不会反对,他对自己这个女儿的心态,应该跟二姨母对阿沅差不多。

    有父爱,但不多。

    而蒋氏,呵,别说她嫁给一个皇子做正妃,就算她嫁给一个老头子皇亲做小妾,蒋氏也会喜滋滋地说好。

    要知道蒋氏现在可是全村最风光的妇人,有一个大工坊,管着几十个工人,住着全村唯一的砖瓦房,儿子一个在大户人家当差,一个在读书。

    还有婆婆分了家,上不受婆婆管辖,下没媳妇受气,唯一的心病就是,天煞命的女儿,被退亲后,就不愿意议亲了。

    不管是表哥大鱼,还是她很喜欢的甲十八,或者十里八村的俏后生,死丫头跟头犟牛一样,就是不愿意议亲。

    她不过提两回,死丫头就串通沈父和沈爷爷给她施压,让她不许再管亲事。

    天下哪有母亲不管女儿的亲事的!现在若听到沈冬素要嫁给一个皇子,虽然病的快死了,皇子还是看中她独特的命格。

    蒋氏依旧会欢欢喜喜地给她备嫁,从此她就是皇子的丈母娘了啊!再没人敢在背后戳她脊梁骨,说她的女儿嫁不出去。

    唯一真正会为沈冬素操心的,就是沈爷爷了。

    他不求大富大贵,只求孙女能一世安康。嫁到皇家去,还是嫁一个病秧子,万一孙女年纪轻轻做了寡妇,那一辈子就毁了。

    所以沈冬素唯一要劝服的人就是沈爷爷,说实话,她不知道怎么劝,因为她会在三年后和离这种话,根本不管用。

    在老人家眼中,这是视婚姻如儿戏,只会更加担心。

    她决定当凌墨萧当恶人,就说是他非要娶自己,他在光州一手遮天,她不得不答应。

    呃,这样的话沈爷爷肯定会讨厌凌墨萧,那就是自己和凌王两情相悦,就算他病重,自己也愿意嫁。

    这样有点恶心呢,两情相悦……

    沈冬素悄悄看一眼凌王,和大老板资本家怎么两情相悦?我就是个打工人而已。

    她在凌府吃的午饭,开玩笑地对凌墨萧道“这是咱俩最后一次以雇佣关系吃饭。”

    凌墨萧凤眸闪过一丝笑意“本王一直把你当朋友。”

    沈冬素干笑两声,那你肯定没真正的朋友,我在你面前这小心谨慎的模样,涮个火锅都不敢溅油,怎么会是朋友!

    他很是难得地狭促道“那下一次一起吃饭,你我是什么关系?”

    沈冬素脸一红,低头不好意思回答,明知故问!

    饭后她没在凌府久留,回沈家正式准备待嫁。

    没想到我进凌府的时候还是个打工人,出门就变成准王妃了!真是戏剧性啊!

    马车送她到河堤处,她没让再送,自己下车慢慢走到藕塘那里,沈爷爷白天几乎都在那里干活。

    她要在媒人登门之前,先把这件事告诉沈爷爷。至于沈父和蒋氏,就当给他们一个惊喜吧!

    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随便一个田堤都长满五颜六色的野花,老牛带着小牛,欢快地吃着。

    河堤边的杨柳发着绿芽,像一个个年轻的小姑娘在摆弄自己的秀发,随风轻飘着。

    空气中传来单属春天才有的气息,甜而不腻,沁人心脾。

    她这才惊觉,自己对于这个‘婚事’是欢喜多于担忧的。

    之前每天出门,多没心情看风景,今天才发现,长冬消融,春临大地。

    田野里到处都是村民在春耕,看到她都欢喜地挥手问好。

    她看到一群村里的顽童拿网在河里捞小鱼虾,她玩笑地问

    “是不是给我阿爷的鱼塘捞的?”

    孩童们七嘴八舌地道“是的!不是白送哦,沈村长跟我们买,一斤三文钱呢!”

    沈冬素笑道“加油,多捞一些,一天能挣不少麦芽糖呢!”

    又叮嘱道“不可以下水哦!冰雪才融,水上面摸着温,下面还是冰的很,冻的脚抽筋,会溺水的。”

    孩子们高声答道“沈阿爷也是这么说的,还说谁敢下水,就不收谁的鱼虾。”

    沈冬素把从凌府拿的一包松子糖,留几颗给家里的三个孩子,剩下的都分给了这群孩子。

    再往前看到大鱼正在给几户人家装水车,围满了看热闹的人,不管水车装了多少个,只要每次装新的,村民还会像第一次见到一样,兴奋地围着。

    当水车第一转将水送进竹筒埋的水渠中,他们就会激动的大声叫好。

    然后又开始老生常谈,以前天旱时要走多远挑水啦、水田因缺水变成了旱地,官府还是按水田收粮税啦……

    大鱼看到沈冬素,小跑着过来迎她“冬素表妹,你来看我装水车吗?”

    少年宽大的额头红红的,两鬓都是汗珠,眼睛亮亮的,拘促又欢喜。

    沈冬素递他两颗松子糖,笑道

    “我是去找我阿爷的,大鱼哥你好厉害,一个人都能把水车装好了。”

    大鱼憨笑的摸摸后脑勺“四姨夫腿脚不便,我练熟了,就没让他来。”

    沈冬素轻笑道“你加油!听我爹说,附近几十个村子都找过来买水车,大鱼哥你有忙喽。”

    说笑两句,她往鱼塘走去,大鱼想看又不敢看地盯着她的背影,生怕惹村民说闲话,赶紧又跑去调水车。

    松子糖他没舍得吃,冬素表妹送的,他要好好收着。

    到鱼塘要经过一条窄窄的细田堤,之前她总担心沈爷爷走会跌倒,自从刘管家要在附近修棉线工坊,把附近的路都修了一遍。

    除了修了一条能通两辆马车的大道,往沈家庄的小道,也修宽了不少,能通一辆板车。

    黄土路夯的实实的,沈爷爷说走的脚起劲,走多少遍都不会累。

    远远就看到鱼塘小屋,低矮的单间,在一片荒野和十亩鱼塘边,像眉下的一枚小痣,为这个原野凭添几份景致。

    再远处,工坊正在热热闹闹地建设,刘管家没来,估计是在准备凌王成亲吧!

    最先看到她的是小满还有小黑狗,开春之后沈冬月白天就不用小黑狗陪,都是放出来陪小满玩。

    红衣的小满和小黑狗,像个春日精灵,连跑带跳地过来迎她。

    小黑狗围着她欢快地叫着,小满脸上汗津津的,小辫子上带了两朵紫芸英,害羞地朝她一笑,小声唤“冬素姐姐。”

    她掏出帕子给小满擦汗,把这块绣着梅花的新手帕送给了小满。

    小姑娘喜欢这些,她送的小零碎,都会好好收在她的宝贝竹筐里。

    小虎和仲阳去读书,小满在家很孤单,她又怕生人,偏偏蒋氏总喊她干这干哪,也不是重活,就是拿个东西、传个话。

    可对害羞的小满来说,实在是煎熬,她宁愿躲在那个破筐子里一天不出门,也不想跟陌生人说话。

    沈爷爷便走到哪把她带到哪,来藕塘捡鸭蛋、放小鱼苗、割鱼草……比在家里的活多,但小满很快乐。

    沈爷爷穿着长靴子从塘底走上来,看到她就笑道“冬素来了,快瞧,咱家鱼塘,气派吧!”

    沈冬素看着远处稀稀疏疏一些藕芽,几只老母鸭带着一群毛茸茸的小鸭子,诺大的鱼塘,就像一个百平大房间,只放了两小件家俱一样。

    离气派还差很远,但这么大的鱼塘,整个光州也找不到第二个,所以她很肯定地点头“太气派了!”

    沈爷爷哈哈大笑,像说秘密一样,低声对她说“阿爷算过了,十亩大的塘,鱼和藕还有鸭蛋,一年最少挣大几十两银子!

    阿爷的身子骨还硬朗,就算再干个三、五年,也能给你和小满挣副好嫁妆,仲阳、林钟、小虎娶妻,也能添笔聘礼。”

    沈冬素眼眶一热,不知为何,明明婚事是假的,可是一想到自己就离开沈爷爷,就觉得好难过。

    她在这个老人身上,感受到从未有过的亲情。

    她嘴唇动了动,迎着沈爷爷担忧的目光,才呐呐吐出“阿爷不用给我攒嫁妆,把我的那份给冬月吧!

    我,我要嫁人了。”